事隔七年 脱罪法律系女生重审暴动罪成 判囚34个月 https://t.co/efEuGK4hEi pic.twitter.com/scr3MDgFTf
— RFI 华语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RFI_Cn) July 16, 2026
涉嫌参与2019年社会运动期间於湾仔发生的冲突事件的大学法律系女学生,经审讯後裁定暴动罪名不成立,律政司经上诉後得直,案件被发还重审后,遭改判暴动罪成,判监 34个月。法官表示,已考虑被告由无罪改判有罪,将失去成为律师机会等因素,酌情减刑。
案发时21岁的汤嘉欣,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港岛湾仔参与暴动及管有雷射笔,被控暴动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于2021年经审讯后,裁定她两项控罪均罪名不成立,并获批讼费。
律政司其后提出上诉,上诉庭驳回有关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的上诉,但裁定暴动罪的上诉得直,撤销被告暴动罪的无罪裁决,并将案件发还原审法官重新考虑。
经重新考虑後裁定被告暴动罪成的区域法院法官李俊,昨(15日)天判刑时引述辩方求情指出,被告在案发时,正在英国升读大学,因暑假返港期间受朋辈影响参与事件,行为实属不智。事发后,被告因案件无法返回英国继续学业,其母亲亦因此抑郁症复发,期间父亲离世。
不过,法官指出,被告身处的暴动现场,当时有示威者投掷汽油弹,持续与警方对峙,暴力程度相当严重,被告一直留在现场,因此以监禁48个月作为量刑起点。法官同时考虑到被告没有畏罪潜逃,而是主动由海外返港应讯,品格良好,以及案发至今已逾七年丶被告由原本无罪最终被改判有罪,会失去成为律师的机会等因素,酌情减刑至监禁34个月。
19名涉2019社运案脱罪者因港府上诉而入狱
本案并非唯一一宗原审获裁定无罪后,经律政司上诉而改判有罪的2019年社运案件。专门报道法庭新闻的网媒《法庭线》早前追踪近3000名涉及2019年反修例运动被检控人士的案件,发现有58名于原审获裁定无罪的被告,其后遭律政司提出上诉,其中至少19人的案件发还重审后被改判罪成。
另外,涉明爱医院等爆炸品案的吴子乐,在爆炸品案经审讯获裁定罪名不成立后,其后再被起诉涉嫌另一宗煽惑暴动案,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吴子乐需还柙候讯。
Content and images in this article may originate from third-party sources and are used for news reporting, commentary, or public interest purposes. All copyrights remain with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Please refer to the Copyright Notice at the bottom of this page.
本文内容仅供信息参考,不代表倍可亲立场或观点。
近期评论
发表评论

